根据石门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石门县公园壹号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就石门县公园壹号商住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石门县楚江镇宝塔社区公园壹号商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石房物2013-002
1.3 小区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石门县宝塔社区,共占地约 63149.5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开发,本次招标的一期建筑面积为多层 40228.43平方米,二期高层面积为126644.41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为7495.49平方米(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 湖南省内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且有从事高层物业管理经验的物业服务企业;
3、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由法定代表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携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资质证书;(以上资格文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装订成册)至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概不接受其它的报名方式)。
3.2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月 29 日 上午9时30分
3.3 开标时间:2012年 10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
4、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4.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石门县建设大厦九楼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石门县房地产管理局五楼中会议室。
4.3 开标地点:石门县房地产管理局五楼中会议室。
5、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售价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石门县建设大厦九楼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到帐时间为准。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招标答疑的时间、地点
6.1 时间:2013年 10 月 16 日上午10时00分
6.2 地点:石门县房管局五楼中会议室。
6.3 2013年 10月 15 日下午17:30前投标人将需解答的问题书面递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7、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进行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拟任公园壹号商住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务必出席开标会。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实地查验物业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0、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湖南宏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石门县宝塔社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974237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石门县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36-5326808
传真:0736-5326959